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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計總處最新調查,2016年住宅自有率為85.4%,是2010年以來次高。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,在預期房價不上漲、社宅推動等因素下,未來住宅自有率應會逐步下降。

 圖/經濟日報提供

主計總處按年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中,涵蓋住宅自有率調查,反映國人持有住宅的情況。「自有」定義在2009年以前是指「現住房屋所有權屬戶內成員之任何一人或其直系親屬者」,2010年起修改為「戶內經常居住成員所擁有」,更貼近住宅自有率的意涵。

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直指,經濟發展程度愈高的國家、住宅自有率愈低;部分歐洲國家因住宅制度完善、經濟穩定,住宅自有率只有四至五成。

家庭收支調查屬於抽樣性質,並非普查,主計總處官員表示,國人對於住宅的觀念比較傾向自有,一直都約八成的水準。

根據家庭收支調查,2010年以來的住宅自有率多維持約84%,2016年住宅自有率年增1.2個百分點至85.4%,僅次於2012年85.8%,是相對偏高的數值。

花敬群表示,我國住宅自有率目前是高峰但平緩的階段,民眾預期房價不會繼續上漲、購屋負擔能力偏弱,加上政府推出社會住宅、增加不同的居住選擇,未來住宅自有率應是逐步減少。

花敬群指明,社會住宅、都更、租屋市場產業化等施政方向,都是讓民眾有良好的居住環境品質,以及合適的居住選擇,房屋要不要自有,並非現在的政策重點。

張金鶚認為,當民眾、企業都認為房地產是投資標的,資源過度集中於房地產,將導致產業資源失衡,甚至削弱經濟成長的力道。

新聞來源:UD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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